为什么避让救护车不能撤销罚单,还记6分罚款200元,别扣分才知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人在手里有了经济基础之后都会选择购买一台汽车来提高自己的出行效率。这样不仅能让自己的生活更有质量,还能方便自己出行,让出行时间更加自由,还是非常方便的。但是近几年国内汽车保有量飞速增长的同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而且随之而来的是更加严格的交规,让车主叫苦不迭。遇到堵车的时候,有这么一种情况,即使自己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也要面临扣分罚款。
前段时间,一救护车在执行紧急救护任务的时候,遇到前方一黑色京N轿车长时间占道低速行驶,多次鸣笛示意之后依然没有避让,救护车的车长一气之下,拍下当时的视频并且发到了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响。最后经过调查发现,这台车不仅没有按照规定避让特种车辆,并且还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共两项违法行为,最后共计6分并且罚款400元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但却有网友反映,自己明明避让了救护车,但是在扣分申诉的时候,复议了多次,却依然不能撤销罚单。因为大家都知道,在道路上避让紧急车辆被扣分的时候,可以到交警队复议进行撤销罚单,但是有一种情况却不行。
因为按照规定,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必须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两者同时使用来提醒道路上其他车辆进行避让,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避让。但如果遇到了没有同时使用警报器和警示灯的车辆是不需要进行避让的,否则因为产生的闯红灯或压线行驶等行为是无法撤销罚单的。
虽然避让这些车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避让的时候还是要多观察一下,以免让自己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但也并不是说不让大家避让,毕竟我们都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为了给其他人“让路”却背上6分的罚单,真的是很悲哀,这是体制的不完善,却总是让广大车主买单,就像有网友说的:让也是罚你,不让也是罚你。多让人心寒啊!
如果看到后方有救护车,您这一脚油门闯红灯过去了,回过头看救护车在踏实儿等红灯,你说尴尬不尴尬,都没找地方说理去。对于避让紧急车辆被扣的分,竟然还让车主自己复议,本身就是不作为,在进行违章确认的时候,为什么不主动取消,如果有车主不去或者赶时间没办法去,是不是就要承担这些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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