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新能源汽车,一方面是国家正大力发展,购买价格上有补贴优惠,另一个方面是能降低环境污染,符合绿色出行的时代理念。
购买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遇难题
普通汽车不加油会寸步难行,新能源汽车不充电那只会是个摆设。最近一段时间,记者在山东部分地区采访发现,安装充电桩成了大难题,这也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019年春节期间,淄博市民赵璇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在他看来,这新能源车既节能环保,又省钱,确实是日常出行的好帮手。
新能源汽车虽然用起来方便,可充电却成了生活中麻烦事。在公共充电站充电,不仅要付电费还要加收服务费,这样就加大了花销,而且一些充电点的车位还会被燃油汽车占据。如果能在自家小区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这些难题就都可以解决了。
安装充电桩的程序并不复杂,主要就是得先向电业部门申请安装一块配套的电表,申请时需要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和一份由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而现在的问题就出在了物业公司的这纸证明材料上。
淄博尚文苑物业人员:正规的渠道就是说政府下个批文啥的,就解决这个问题了。我们这边很好解决,只要有个愿意顶雷的,我们这边就很好说话。也不是说不好说话,问题是没人顶雷,我们公司承担不了这个责任。
物业公司把这纸证明形容成了顶雷,那顶什么雷?替谁顶雷呢?根据记者了解,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第六条提到: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随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无政策 怕担责 物业执行有苦衷
国家有通知,省里有意见,但这些正式文件在物业公司看来,还不足够。物业公司考虑安全责任问题不允许安装,这倒也无可厚非。他们更多是希望当地主管部门能把国家和省里的意见以政策的形式落地。
记者又来到了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科,物业科科长李向通告诉记者,已经有许多人来到物业科咨询相关的问题,对于这种事他们也不敢做主。李向通表示:上级的通知他也看过,但新能源汽车还算是新兴事物,制定一个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实在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他认为,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也是情有可原,从物业公司的角度考虑,他们没有能力出具电业部门所要求的证明。
那么电业部门能否砍掉这个环节,直接给业主安装电表,配合充电桩安装呢?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同意安装,因为得占用拉线可能得占用,装电表可能物业是不符合的,他不会同意。
电业部门依据的是其自身的管理规定《充换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低压)》要求物业出具相关材料。双方的焦点是同一个问题,出了安全问题谁来担责?这就让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记者在淄博的多个小区走访后发现,在淄博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或多或少也都会接到安装充电桩的申请,但大多数时候都拒绝开具证明材料。多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都表示,担心出现安全问题后会被追究责任是一方面,小区居民的投诉也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淄博某小区业主表示:因为有的时候,他忘记拔电,电池质量问题,容易引起的火灾爆炸都很多,你像咱手机充时间长了还爆炸是吧?你放地下车库不合适。
而淄博这家新能源汽车品牌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安装不上充电桩的事例,在淄博还有很多。因为充电桩安装难,这里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一直是不温不火。
同样的问题在山东其他地市也有发生。家住烟台市莱山区的李先生也遇到了安装不上充电桩的问题。虽然他认为自己安装充电桩不会对别人产生安全隐患,可这个问题同样在物业这个环节卡了壳。
在烟台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充电桩的安装,烟台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在他们看来,物业公司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国家大力提倡 落地实施却困难重重
记者调查得知,山东目前除了青岛、聊城等少数地区,大部分城市都缺少落地政策配套。这也给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带了很多困难。那这落地政策配套,该由谁来牵头办呢?
作为安全的主管机构——消防部门能不能对安装充电桩做一个安全方面的规定呢?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发布、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根据这个规范,消防部门不能出具相应的证明,尤其是所谓的充电间是否将安装在车位上的充电桩算在内,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记者采访的消防专家表示:将来新能源汽车这个肯定是国家发展的一个大的趋势,但是目前来讲相应的这种标准体系,还是有一定的滞后性。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或者规定,但现在确实是存在着一个空白点。
消防部门的性质不适合作为配套政策的制定者,那作为新能源政策落实主体的各地发改委能不能牵头做工作呢?
记者联系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回复称,对于充电桩的安装问题他们也做了很多努力,也确实面临很多问题,主要包括充电基础设施落地难度较大;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和市场体系尚未成熟;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地方支持配套政策仍需加强这四大困难。
对于未来,他们表示,经与省能源局请示沟通,省能源局近期将出台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实施办法。待实施办法出台后,淄博市将严格按省要求,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那省能源局的这项工作推进的怎么样了呢?我们电话采访了山东省能源局的工作人员:“我们这边正在继续办着,主要是制定措施来推进充电桩的建设,国家对这个充电桩的要求太宽泛了,在安全上可能有一些隐患,所以在管理上会考虑到担责任的问题。小区内部设施建设应该是住建方面也得出东西。我们如果出文件的话,也得会同他们部门一块出。我们自己肯定是不能单独出的。所以这个流程可能还比较长。”
希望山东有关部门能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所涉及的安全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各部门职能分工做出详细规定,填补空白,让好政策不再落地难,让新能源汽车顺利充电。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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