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为了保险高赔付率选择附加购买不计免赔险,但是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就能100%赔偿损失吗?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基本案情】
曾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因横过道路借道通行,与李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致曾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曾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某是某货运公司的雇员,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在运输货物过程中。货运公司为大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1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货物责任不计免赔率险种,事故发生在保险承保期限内。
曾某于事故发生后在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损伤构成一个九级伤残、一个八级伤残。后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货运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2万余元。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大货车存在超载情形,根据其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条款“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的约定,应在其赔偿责任范围内扣除10%的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韶关中院终审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记录了事故发生时大货车为超载行驶,按照双方签订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约定: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且在双方附加签订的不计免赔险中,也约定了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内容。保险公司对上述保险条款及免除保险人责任的事项已经尽到了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在承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扣除10%的赔偿责任。据此,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限额内赔偿122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中赔偿144465.85元给曾某,李某赔偿20851.76元给曾某。
【法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很多机动车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对不计免赔险和绝对免赔率作过多了解,甚至认为只要附加购买了不计免赔险,无论什么情形保险公司均会对损失予以全额赔付,即认为不计免赔险是将车主的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
其实,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但事实上,车辆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特约险,也不代表无论何种情形保险公司均不免赔。
如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车辆存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绝对免赔情形,且保险公司已将该合同条款对被保险人作出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保险公司就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扣除10%的绝对免赔率,以减轻自己的保险责任。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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