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股权架构Lyft创始人想用IPO掌控公司

  [车师傅 行业] 日前,《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美国打车公司Lyft将引入双重股权架构,因为其联合创始人希望通过上市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意味着Lyft在上市过程中将会发行超级投票权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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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Lyft公司总裁约翰·齐莫(John Zimmer)和CEO劳根·格林(Logan Green)共计持有Lyft不足10%的股份。但这两位创始人正在与承销商和律师一起商量创造一项计划,能够让他们持有额外投票权的股票。知情人士透露,Lyft还可能任命一名现任董事会成员担任非执行董事长。

  有消息称,Lyft此举是为了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两位创始人掌控公司后也将会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比如出售公司。一些投资人也对创始人的举动表示失望,因为这会限制公司吸收更多的股票,等于赶走了部分买家,并且可能会给公司市值带来影响。

  早在2018年12月,Lyft就曾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O草案,当时有消息人士称,Lyft最快可能在2019年3月或4月IPO。摩根大通、瑞士信贷等机构对其估值在180-300亿美元之间。相比较而言,Lyft的IPO估值很可能无法超过竞争对手Uber的12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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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2年成立以来,历经几年的艰苦发展,到2017年10月,Lyft提供过的叫车服务就已经达到了5亿次。在不断追赶Uber的同时,Lyft也在积极拓展新的业务。2018年,Lyft已经和通用、福特以及Drive.ai 的合作,着力发展自主驾驶汽车的研发。进入2019年,Lyft又与麦格纳就自动驾驶建立了合作,包括公开道路测试在内的几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举。在汽车行业颠覆变革之际,Lyft也在努力寻求自己价值与定位。(文/车师傅 鲍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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